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新能源与新材料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安排
(一)复试流程
1.复试方式: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
2.复试时间: 2026年 3 月26日(星期四)复试。
3.复试地点:参照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通知。
4.复试成绩上报: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规定时间内上报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最后统一对外公布。。
(二)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复试形式主要为综合面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笔试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1. 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10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考核内容:
一是专业知识测试与专业能力。主要考察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
二是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本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社会实践经历;人文素养、心理健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等。
三是外语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思辨交际能力和外语口语能力。
(2)考核要求
考核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命制试题数量不少于参加复试考生数量,采取考生抽签作答的方式。综合面试成绩为面试组各位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3)考核小组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面试小组,复试面试小组5人及以上,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秘书1名。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学校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要求及复试比例
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专项计划考生:(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总分要求。(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国家线总分为500分的专业,总分降低30分)择优确定该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3.其它:一志愿考生报考我校且进入复试,若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任何一项发生改变都将视为调剂考生,复试程序与调剂考生相同。
(四)复试信息发布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招生信息均由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发布。复试前,学院负责确保拟复试考生通知到位。
(五)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具体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
4.应届生证明原件和成绩单原件(应届考生);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
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
7.《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原件;
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7项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供学校留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
8.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书;
9.专项计划及加分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考生须提供《少民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役证》;享受教育部所规定的加分考生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考生面试前可自愿提交科研证明、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六)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全程记录。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分委会成员、考生现场情况)。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2.加强考生身份核验。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身份核验。
3.考中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二、调剂相关安排
(一)调剂复试形式:
调剂复试采取远程网络线上复试方式,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参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执行。
(二)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定于 2026 年 4 月上旬至中旬。
(三)调剂基本条件及调剂办法
1.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学校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其他调剂基本条件。
2.非全日制调剂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包括已经签三方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3.调剂原则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2)对申请我院的调剂考生,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拟招生计划数与调剂人数比例不低于 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学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需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四)远程网络线上复试相关要求
考生需要准备两部具有网络视频功能的电子设备,笔试(同等学力)、综合面试均采取“双机位”考试。
1.同等学力考生笔试基本要求
(1)考前审核与准备。开考前,考生须听从监考教师的指令,手持监考设备(手机或 iPad 等)环绕考试地点进行视频连线,确定无作弊行为方可进行考试;考生手持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并确保与本人面部同框,与监考老师进行视频连线,待监考老师确认无误后方可答题。
(2)试题发放及答题。学院监考老师通过会议平台发出考试题目,考生在复试答题纸模板上进行作答(试题模板需考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打印),考生须将本人信息填写在答题纸指定范围内;
(3)考试时间结束,考生将答卷拍照后 2 分钟内按照要求回传给学院的监考老师(实名备注,专业+姓名,例如:材料力学性能+张三);
(4)邮寄试题答题纸。考生请于考试结束 1 日内将纸质答题纸通过中国邮政 EMS 邮寄到学院(113001,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新能源与新材料学院 李震辉老师收 18249461248),请在信封外皮注明所报考学院、考生姓名、及考生号。
2.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基本要求学院负责发起视频会议,考生进入视频会议,通过视频会议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教师直接给出面试成绩,同时对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3.其它
(1)调剂考生需提前准备好复试考试设备,考试期间将电话设置成屏蔽所有来电状态。考生不允许锁屏、离开监控范围,如人为造成死机、卡顿等情况,直接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2)如出现使用作弊工具或利用 AI 等人工智能代答情况,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并将作弊行为上报处理。
4.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突发事件主要为复试分委会端设备故障、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故障等。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1)学院协调学校网络中心做好网络远程复试的技术保障工作;
(2)由复试工作分委会秘书做好突发状况记录工作;
(3)复试工作分委会端设备故障时,当前面试暂停,立即启动备用设备,并由秘书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工作;
(4)复试工作分委会端网络掉线时,当前面试暂停,由秘书立即重新连线,恢复后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
(5)考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考试中断,可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二次考试申请,经学校研招委员会研判后,决定是否重新考试。每位考生此种情形下仅限一次申请重新考试的机会;
(6)考生人为中断考试进程或谎报出现了不可控的外力阻断者,都被视为违规行为,其复试成绩无效;
(7)学校研招生委员会对复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管理,学院对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工作有据可查。
三、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2.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者不予录取;
(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
3.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优先顺序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4.调剂考生复试合格,但在研招网拒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学院将按空缺名额对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
(二)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权重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即复试成绩。
(三)录取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5)×0.3
四、复试期间联系电话
复试总联系人:赵桂艳 18241306026
复试具体联系人:李震辉 18249461248
五、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2.远程复试中如遇突发事件处理,学院及时上报学校,并给予解决。
3.考生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网址:http://ges.lnpu.edu.cn/。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新能源与新材料学院
2026年3月20日